*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党组织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1、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2、严肃慎重和区别对待,严肃慎重,就是对犯错误的党员必须严格执行纪律,但在具体处理、确定量纪标准时,又要十分慎重,决不可草率从事; 3、实事求是; 4、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
党员严重违反刑法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党组织应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等的处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
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
党纪处分包括: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有改组、解散两种。 政纪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组织处理主要有
实施党纪处分的基本原则,是在实施党纪处分时,党的组织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循的行为准则。按原则办事,是正确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实施处分的前提和保障。根据
第三十八条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措施如下: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
党员党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
党组织关系丢失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证明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