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胎儿的继承有哪三种方式
胎儿的继承有哪三种方式

胎儿的继承有哪三种方式

2021-02-11 316
普法内容
法律设定了三种胎儿继承的情形: 1、胎儿出生时是具有生命的,具有继承权。之后一直是生存的,其继承的遗产归其自身所有; 2、出生时是活着的,但是之后又没有存活的,其具有继承权,继承的遗产可以再次继承; 3、出生时为死体的,不具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胎儿继承的三种情形一
    胎儿继承的三种情形一

    胎儿继承的三种情形如下: (1)胎儿活体出生的,遗产归胎儿所有。 (2)胎儿活体出生后又死去的,遗产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胎儿的母亲)继承。 (3)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则由被继承人即胎儿的父亲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2021-04-07 208
  • 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继承的类别有哪几种
    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继承的类别有哪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

    2021-02-09 267
  • 民法典规定胎儿继承遗产的种类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胎儿继承遗产的种类有哪些

    未出生的胎儿可以继承遗产。我国《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

    2021-01-20 145
专业问答更多>>
  • 继承的方式有哪几种?各种继承方式的特点?

    在我国,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3)遗赠扶养协议

    2022-04-03 15,340
  • 胎儿继承的情况有几种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由于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注:在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主体资格始于出生,

    2021-08-12 15,340
  • 原产地不同胎儿继承的三种情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1)胎儿活体出生的,遗产归胎儿所有。 (2)胎儿活体出生后又死去的,遗产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胎儿的母亲)继承。 (3)胎儿出生时为死

    2023-07-04 15,340
  • 继承的具体方式有哪些继承方式的种类及要求

    继承方式具体有: 一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二是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

    2021-11-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胎儿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01:17
    胎儿到底有没有继承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2,092 15,340
  • 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 01:19
    财产有哪些继承方式

    财产的继承方式可以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以及遗赠四种。 1、法定继承,主要是根据被继承人法定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继承的顺序; 2、遗嘱继承,主要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相关的遗嘱,明确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3、遗赠扶养协

    2,168 15,340
  • 债的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01:25
    债的担保方式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债的担保方式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第一,人的担保,也就是保证。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二,物的

    1,707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