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什么情形算是工伤
什么情形算是工伤

什么情形算是工伤

2022-06-08 165
普法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算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因故意犯罪受到伤害的; 2、因醉酒或者吸毒受到伤害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一)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三)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情况算工伤什么情况不算工伤
    什么情况算工伤什么情况不算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

    2023-06-07 21
  • 什么是工伤范围工伤包括哪些情形
    什么是工伤范围工伤包括哪些情形

    工伤范围是指由法律规定的能认定为工伤的前提。工伤具体包括下列情形:劳动者被诊断为在单位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等。

    2020-05-15 124
  •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情形
    什么情况不属于工伤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

    2024-05-24 7
专业问答更多>>
  •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什么, 哪些情形视同工伤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伤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2022-03-18 15,340
  • 哪些情况不算工伤情形

    根据《》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暂时失

    2022-08-27 15,340
  • 工伤认定有那些情形怎么才算是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5-10 15,340
  • 什么是职工视同工伤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

    2022-11-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买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是什么 01:28
    买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买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是: 1、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房屋的,则买卖双方对该房屋所签订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因此,买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2、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果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单方变更房屋朝向

    1,034 15,340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 00:43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

    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是建设工程是必须要进行招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三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资质来签订的。

    2,173 15,340
  • 什么是无形资产 01:10
    什么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即企业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资产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则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可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还可以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买卖、转移、授予许可等等。 2

    11,021 15,340
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30-4804-466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