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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内户口迁移,办理条件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其市外的配偶可申请办理随夫或随妻户口迁移。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 3、迁入地街道或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记录证明。
毕业后落实工作单位的:本市(工作单位属机关、事业单位: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工作单位属非机关、事业单位: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等);外地市(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外市生源: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簿、居民身
1、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
迁移户口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基础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
农村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等。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
申请个体工商户需要的材料如下: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3、经营场地证明;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6、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个体
迁户口都需要以下的七个手续,具体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