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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
如果是独生子女,那么可以享受每月2020元的个税抵扣,也就是纳税人的纳税标准可以在起征点5000元的基础上,额外可以再享受2020元的专项扣除,可以降低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费支出; 如果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的,那么需要和其他的兄弟姐妹一起分摊
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这一项目的实施前提是被赡养人必须年满六十周岁。当纳税人选择享受这项扣除政策时,他们需要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其中包括自身是否属于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的具体金额、被赡养人的姓名以及其身份证件的类型和号码、与纳税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
个税赡养老人抵扣依据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前述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
被赡养人中的年满60岁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有几个填几个。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
个税赡养老人抵扣依据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二条。前述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
赡养老人的义务: 赡养人应该关注老人的生活,身体等方方面面的情况,及时帮助老人。如果老人生病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应及时就医,避免耽误治疗,还要为老人承担看病的费用。应照顾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如果没办法照顾的,可以委托机构照顾等等。 每个子女应该
儿女必须赡养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因此,儿女赡养老人属于法定义务,当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时候,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