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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受到我国现行法律的庇护和支持。所谓的“合法民间借贷“,即是指公民个人之间、或是公民与企业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基于自愿原则而开展的借贷活动。具体规定如下: 1、任何形式的民间借贷都应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如果有
不违法,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可以向公司借款;如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则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如期偿还借款,根据规定,如法定代表人拒不偿还,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定代
可以作为公司借款入账具体参考法律条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企业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出借人、企业或者其股东能够证明所借款
股份有限公司不可以向本公司的高管提供借款,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高管应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
公司借钱给个人属于民间借贷。原有的法律是禁止公司与公司之间、公司与个人之间发生借贷行为的。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因为市场经济的需要,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放宽了对这方面的管制,一般认定借贷行为有效。2015年
公司可以把资金借给个人。《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或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因此,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可以向他人借公司资金。
公司的法人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公司不能直接或者是通过子公司,借钱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并没有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章程中,也没有规定不能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那么
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如果存在企业以借贷的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的名义非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