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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减刑的执行机关由谁来认定?

立功减刑的执行机关由谁来认定?

2024-05-16 11
普法内容
一、立功减刑的执行机关由谁来认定?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由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条【无期徒刑减刑的刑期计算】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二、不服限制减刑决定怎么办 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以提高审级等方式对被告人限制减刑。 三、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综合上面所说的,减刑就是代表着犯罪分子有立功的表现可以减少坐牢的时间,但前提也需要符合条件,并且要由执行的机关向法院申请了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可以实施,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保障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对于个人自己的权益也要自己懂得保护。 立功减刑的执行机关由谁来认定?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我国在量刑的时候是遵循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有自首,立功或者是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话,可以再决定行期的时候进行考量。当然,在决定的刑期的执行刑法环节,也有着一些宽大的处理原则,例如减刑,假释等等。 其中减刑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宽大处理的方式,也就是说,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或者是有着其他的立功表现的话,法院会酌情对相应的刑期进行一些减少。那么,减刑到底是什么意思,以及要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才能够争取减刑呢?在减刑之后能够减少多少年的刑期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减刑的若干问题。 监狱减刑能减多少 首先,在我国法定的五种刑罚当中,最严重的刑罚,也就是最极端的刑罚——死刑是没有办法减刑的。其他的四种刑罚都是可以减刑的。所以减刑,就是把原判的刑期减少一些,只执行剩下的刑期就可以了。 在具体的明确能减多少年之前,我们需要来知道一下,到底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表现行为才能够争取减刑呢? 我国法律规定说,现在犯罪分子的主体必须是要符合规定的,也就是说,除了死刑之外的其他四种刑罚的犯罪分子,才能够争取减刑。在主体合格之后,要看他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具体的表现为要遵守监狱的相关规定,并且努力的改过自新,在监狱劳动期间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表现。或者在服刑期间有过我国承认的立功或者是重大立功表现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都是可以申请减刑的。 因为在这样的表现之下,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该犯罪分子是实际有悔改表现,并且是杜绝了再犯的可能性的,这符合我国刑法对于犯罪分子的惩罚目的。在惩罚目的已经达到的情况下,就没有必要对于犯罪分子有着过高的要求,也可以将减少刑期作为一种机会,来鼓励犯罪分子能够重新做人,好好悔改。 2.当然,犯罪分子表现的再好,也不可能将所有的刑期全部减完,还是要一个底线限制的,以表明国家对于他们之前所做的犯罪行为的惩罚。 对于死刑来讲没有减刑一说,不过对于无期徒刑来讲是可以减刑的,我国规定无期徒刑可以减刑,但是最低不能使其在监狱服刑的时间少于13年。也就是说不管怎么减,犯罪分子一定要在监狱待够13年才可以。 而对于其他的几种刑罚,比如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是拘役来讲,就没有具体年限的限制,要根据原判的刑期来计算,不管再怎么减刑也要使原判刑期的一半得以执行。这是对于这三种刑法的底线性限制。 好了,以上我们就介绍了关于监狱减刑的一些问题,到底什么是减刑以及减刑的标准与条件是什么样子的,还有四种刑罚减刑分别的底线是什么?对犯罪分子来讲,在监狱期间只要好好服刑,好好表现,都是可以争取宽大处理与减刑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立功减刑的执行机关由谁来认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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