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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合同纠纷会连带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将合同产生的纠纷,如债务纠纷,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使夫妻双方内部有约定由一方承担,该约定也不能对外生效。除非夫妻另一方能举证证实其,对该纠纷产生的债
不一定。《最高院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处理的若干意见》规定: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
如果双方均要求小孩的,会征询小孩的意见,没有和小孩生活的一方支付小孩的抚育费,抚育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法院可能会照顾小孩的一方,如果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则分得房子的一方应支付
1、一方下落不明的还要给抚养费的。但该父母无其他财产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扶养义务,且抚养包括教育、生活、精神等方面,若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2
一、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从此规定可知,夫妻一方长期失踪,另一方应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经过法院审理准予离婚,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后,另
如果一方失踪,而另一方想起诉离婚的,申请离婚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传唤被告。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法院一般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同时
夫妻一方买房需要另一方的征信。夫妻一方能自己单独买房。夫妻一方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单独购买房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也不会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由一方单独买房,并且房屋归购房者个人所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