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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过程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的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仅确定一方的财产;一方的日常必需品;其他财产应属于一方。
离婚有两个途径,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就是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婚后共同财产等事宜协商好,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去办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起诉离婚在法院办理。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 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的处理原则如下: 1、合法原则; 2、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3、男女平等原则; 4、协议优先原则; 5、有利于生活原则等其他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都有共同债务,诉讼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如下: 1、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 2、对协商不成的部分,可向人民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足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如下: 1、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 2、对部分或者全部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分割。法院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考虑财产状况,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按照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女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