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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侦查终结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也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安局有权力把案子移交检察院。逮捕由检察院批准。具体可咨询本律师。
这种情况属于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
一般说只要在系统内就能查到,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给你具体分析案件动态
你好1、既然已经鉴定为轻伤,说明属于刑事案件,在已经报案的前提下,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案件办理。2、行为人有重新鉴定的申请权,任何人、包括派出所不能剥夺;关键是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有可以重
检察院移交法院案子法院一般会在一个月或者十五天内作出审判。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通常可以延长十五天。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一般会在十天以内作出具体的
公安局移交检察院要签移送起诉书。移送起诉是指公安机关将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的行为。案件经过侦查预审,对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且没有发现遗漏罪行和其他
公安局把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的,后续流程是这样的:1、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起期限内对刑事案件进行相应的审查,人民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让公安机关在一个月内侦查完毕,然后重新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 2、审查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