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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1次,基准刑为拘役六个月或者管制刑;引诱、容留、介绍1人卖淫2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引诱、容留、介绍2人卖淫各1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六个
介绍他人卖淫,是指为卖淫人员与嫖客寻找对象,并在他们中间牵线搭桥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介绍卖淫罪两个档次处罚,第一,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介绍卖淫
介绍卖淫者到卖淫场所卖淫构成犯罪,构成介绍卖淫罪。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客体是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的,涉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维护的特定场所的公共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
刑事介绍卖淫罪的量刑处罚: 一、违反介绍卖淫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介绍卖淫罪,是指在卖淫人员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所谓“介绍”是指为卖淫人员和嫖客寻找对象,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使卖淫、嫖娼活动得以实现。客观上,介绍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实施卖淫活动的; 2、引诱、容留、介绍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卖淫活动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梅毒、艾滋病或者是
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知,介绍他人卖淫应被判处
介绍卖淫罪是侵犯社会主义良好风尚的犯罪行为,对行为判处多少年的刑罚,需要依照行为人犯罪的情节轻重来进行判断。如果行为人介绍他人卖淫的,那么可以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且判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介绍卖淫的行为,达到了情节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