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要如何证明不在事实婚姻
要如何证明不在事实婚姻

要如何证明不在事实婚姻

2024-06-23 3
普法内容
所谓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而形成的一种特殊身份关系的状态。 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是: (1)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2)男女双方应是公开以夫妻身份同居生活 (3)男女双方应当具有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公证处要的事实婚姻证明材料如何办理
    公证处要的事实婚姻证明材料如何办理

    按照其要求办理。

    2024-06-30 11
  • 证明事实婚姻的证据
    证明事实婚姻的证据

    因此,事实婚姻只存在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形之中,此后,即便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由于事实婚姻是国家法律对特殊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关系的认

    2021-03-09 267
  • 构成事实婚姻要什么证明?
    构成事实婚姻要什么证明?

    双方确实是以夫妻名义存在、双方是公开的同居生活的关系、其身边的群众和亲朋都知晓双方是夫妻的关系。如果符合以上的标准的在实际生活中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也是可以视为构成了事实婚姻的。

    2024-05-22 16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证明没有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认定是什么

    一、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

    2022-07-26 15,340
  • 事实婚姻婚姻的溯及力该怎么证明存在事实婚姻呢?

    就法理而言,既然是补办,当然承认其有追溯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

    2022-07-14 15,340
  • 证明事实婚姻的证据

    因此,事实婚姻只存在于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就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情形之中,此后,即便双方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只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不再属于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由于事实婚姻是国家法律对特

    2021-12-28 15,340
  • 构成事实婚姻要什么证明

    双方确实是以夫妻名义存在、双方是公开的同居生活的关系、其身边的群众和亲朋都知晓双方是夫妻的关系。如果符合以上的标准的在实际生活中即使没有领取结婚证也是可以视为构成了事实婚姻的。

    2023-10-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事实婚姻如何办理离婚 01:07
    事实婚姻如何办理离婚

    事实婚姻办理离婚的规定如下: 1、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并且在法院受理案件前补办结婚登记的,那么离婚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审理; 2、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按照普通的离婚诉讼进行

    1,422 15,340
  • 事实婚姻算重婚吗 01:02
    事实婚姻算重婚吗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1,893 15,340
  • 无性婚姻离婚如何取证 01:00
    无性婚姻离婚如何取证

    无性婚姻离婚取证方法,一般有以下的两种,具体如下: 1、需要拿到另一方对自己生育的缺陷的自认。这一类的自认需要的是对方自己承认确实有某种生育缺陷,收集应该要通过对方录音、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作为证据来收集; 2、到医院取得对方存在生理缺陷的

    3,357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