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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后才给的彩礼,如果离婚不一定需要返还。离婚后退还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没有在婚姻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不论男方是否在领证后才给予的彩礼,离婚后,女方均可以不
一般情况下离婚彩礼钱不需要返还给男方,但是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则离婚时如果男方要求返还的,女方需要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所谓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
离婚时需要归还彩礼的情况: (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 (
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况有三种:一是没领证,二是领证了没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看看是否符合以上情况中的一种,不符合不退还。《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
离婚后,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的,一般情况下女方是不需要把彩礼钱返还男方的,但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女方应当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彩礼钱一般都是男方给女方的吧。看你们结婚多长时间了,要是有中间人就好了。比如要是你们的共同财产,给男方偿还债务了,应该可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
女方悔婚,同时双方尚未登记结婚的话,男方可以请求女方返还相应的彩礼。首先,男女方在结婚前,男方需要给付女方一定的彩礼,是我国的一种婚嫁习俗。但是,如果女方在结婚前改变主意,悔婚了,这时候就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返还相应的彩礼。在我国,彩礼是指
离婚一般不需要把彩礼退回男方家,除非男方主动提出返还彩礼的请求,且符合以下情形的,需要退还彩礼: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院会结合双方生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