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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费用一般指的是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和管理债务人财产所需的费用。企业的共益债务一般指的是债务人不当得利的债务,受无因管理的债务,以及管理人执行职务时致人损害等债务。
破产费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破产财产的管理、估价、变卖和分配等处分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的总称。 共益债务是从债务人财产的角度作出的界定,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 二者的特征如下: 1、破产费用
不是属于的破产债权。在《企业破产法》同时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况下,由于破产费用又要优先于共益债务受偿,因此区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国破产实践与理论来分析,两者的区别之处主要在于: (一)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
一、什么是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所发生的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和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破产费用是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
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后,为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破产财产的管理、估价、变卖和分配等处分而产生的各项费用的总称。中国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
是共益债务吧,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管理债务人财产时所负担或产生的债务以及因债务人财产而产生的有关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
企业的破产申请,被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所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第一、破产管理人或企业,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第二、企业财产因受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以及企业因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第三
一般来说,共益债务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被申请破产单位所产生的一系列债务,但是共益债务不包括破产费用。被申请破产的法人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后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共益债务:主要包括履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发生,依法申报确认并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且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