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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质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其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
《民法典》规定不能对不动产设立质权。质押是一种动产物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押,且质押的标的物是法定的,法律未允许的标的不得成为质押权的客体。
民法典规定动产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进行质押的动产时设立,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不能对不动产设立质权。可以设立质权的是动产和以下这些权利: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
不能。质权只适用于动产或者以下这些权利,对不动产不能设立质权。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可以设立质权的是动产和以下这些权利: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民法典原则上是按照孩子的年龄来决定,在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孩子自己是否具有决定权的。首先,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则其抚养权在正常情况下属于其母亲。其次,如果孩子已满两周岁但不满八周岁的,则先由其父母进行协议,确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若协议
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有特别法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属于特别法之一。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消费者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