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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增值部分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该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则房屋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该房屋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例如,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由双
房屋增值部分一般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下情况除外: 1、该房屋增值产生于结婚登记钱,且双方未依法予以书面协议,确认该部分归共同所有的; 2、该增值产生于结婚登记后,但认定为孳息和自然增值的; 3、其他情况。
问题解答: 夫妻共同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该共同房产的增值部分应视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一方有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则法院在分割增值部分时,可以对该当事人依法少分或不分财产。
《婚姻法》第17、18条作了规定,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
婚后个人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除了自然增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登记而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产生的收入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孳息和自然增值。
2008年我与王某离婚,婚内他曾申购某集团股票,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我们离婚时没有分割股票。最近我得知他经过数次转化和投资,最终股票大幅增值,并已全部卖出。请问股票增值算共同财产吗?可否要求平分?社区咨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的股票增值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则需要计算。婚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产生的收入,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股票增值不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投资经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五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婚内购买的车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以下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5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且双方对其所持有的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典》关于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