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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1.施工方质量保证金的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2.建设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是承包人为保证施工合同履行而进行的保证
建设工程的质量保证金是: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成立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狭义的工程质量保险,指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由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保险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保险条款约定,对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予以赔偿、维修或重置
工程质量保证金能申请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3%,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至两年退还。
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包含很多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该符合质量验收的统一标准和相关的验收规范要求,施工质量也应该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的要求。工程质量的验收都应该是建立在,各个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之上才开始进行验收。涉及到结构安全的
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标准有4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