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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
1、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
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我国民法,离婚后,可以要求以下三种情况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的; 3、婚前支付,支付人生活困难。
只要当事人登记结婚了,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民法典》规定婚姻的存续期间长短与是否返还彩礼是无关的,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即使结婚时间短,离婚后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全部退还男方之前给付的彩礼。
根据我国的风俗习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前,会赠送聘金、聘礼,男方向女方家庭赠与的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女方父母向女方出嫁时随赠的财产就叫做嫁妆。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三种情况下,彩礼应当返还:(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结婚彩礼钱归谁所有?彩礼是根据习俗男方给女方的嫁金或者聘金,这个钱从习俗上大家都认为它就是归女方所有的,这个法律上也认可。无论它是在领证之前,还是领取结婚证之后,这个钱都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实践操作当中有些钱我们是给到女方的家人,那么这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