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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拆迁安置的,首先可以继续与政府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协商过后仍不满意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解决纠纷。
被征收人对拆迁安置不满意觉得补偿不合理,最好的维权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 很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14条规
拆迁安置的对象应当是被拆迁人。同时,对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护,如在拆迁出租房屋时,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拆迁人、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签署;拆迁出租房屋时,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对解决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并且承租
1、对拆迁安置不满意的应对方法是: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
对于拆迁安置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交由当地政府进行协调,协调后双方未能达成合意的可以交由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对拆迁补偿安置不满意可以向上级政府申诉,经被拆迁人申请交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
对拆迁安置不合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
一宅多户拆迁的安置情况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在城市,征收补偿是征收人对房屋所有权人进行补偿安置,与几个户口无关,对有户口的实际居住人属于无房户的可以按政策申请廉租房。房屋所有人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安置房面积选择产权调換的,各地政府在房屋安置
房屋拆迁赔偿不合理的,可以向拆迁部门的上一级政府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来诉讼处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赔偿不合理的实际原因及矛盾纠纷来处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
签订买拆迁安置房合同要求注意:首先确认该拆迁安置房是否持有房产证,其次拆迁安置房其实质也是一种商品房,可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就交易时间受限来说,过长的交易周期比一般的房屋交易风险更大,对于税费也要做好相应的心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