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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有以下风险:家庭成员内部对拆迁安置房分配有异议的,无法确定合法权益人;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存在一房多买的可能;在等待过户的时间内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拆迁安置房被债权人
存在下列风险: 1.价格风险。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价格不断上涨,卖方可能会要求涨价。 2.“共有人”风险。安置房的“共
购买安置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点: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二)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三)付款时间与方式; (四)房屋交付; (五)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六)违约责任条款; (七)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
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比,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大了许多。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按照政策的规定,卖房者要在取得房产证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够将房屋过户给买房者。在这漫长的五年时间
安置房买卖的风险第一、政策因素。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
安置房建好之后是给被拆迁的屋主住的,但是它也涉及到房屋买卖的问题。因为不可能全部的人都给你免费的入住,那么,政府安置房买卖规定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北京市中顾律师事务所周红燕
安置房和商品房不同,安置房能否买卖,要看该房子有没有取得产权,还需要看政府对安置房买卖作出的规定。 因其安置的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这类房子的买卖除受法律规定的规范外,还要受政策的约束,所以和商品房的买卖有很大不同。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得到房权
签订买拆迁安置房合同要求注意:首先确认该拆迁安置房是否持有房产证,其次拆迁安置房其实质也是一种商品房,可拆迁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就交易时间受限来说,过长的交易周期比一般的房屋交易风险更大,对于税费也要做好相应的心理准
在《民法典》第426条对于可以质押的动产规定的内容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这表明了对于可以出质的动产范围,《民法典》并没有作出逐一规定。因此,法律不禁止的以及法律未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动产,都可以作为设定质权的标的物。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