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律规定而直接取得的一种权利。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
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
关于建筑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建筑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依法直接取得的权利。发包人未按合同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与其协商将工程折价或申请法院将工程拍卖,承包人就折价拍卖的价款优先受
在行使这个权利时还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行使期限。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使用期限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6个月; 二、应当注意经营风险,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还
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情形如下: 1、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物权的效力。 2、买卖不破租赁的情形。
建筑工程款的优先权包括:优先受偿的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时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条件;建设工程进度款不受优先受偿权保护。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关于竣工时间,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法律规定承包人已经
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只有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之后,才可以把自己承包的一些工作交给其他人来完成。 承包人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都转包给其他人,同时,承包人也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进行肢解之后,采用分包的方式,分别转包给其他人。 要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实际施工人不属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赋予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并未直接赋予实际施工人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款数额明确,但承包人怠于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