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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1.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3.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民法可以保护我们权益具体如下: 1、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信用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等; 2、身份权,包括配偶权、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3、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
《》第39条规定了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老年人有权提起诉讼的权利,并对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作出了应当及时受理,不得推矮、拖延。这里规定了老年人要求处理或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其合法的权益,而不是其他不合法
劳动法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首先向用人单位工会反应,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最后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纠纷。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1.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2.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3.妨害物权或
孕妇以及哺乳期的妇女都属于特殊的法律主体,当其涉嫌刑事犯罪时,因为身份特殊性,通常会对其给予特定的保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针对符合逮捕条件,但有特殊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一般可采取监视居住,其中就包含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满18周岁的公民的合法权益的法律,1991年通过,2006年第一次修订,2012年修正,2020年第二次修订,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现行《中华人民共
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对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有特别法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属于特别法之一。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消费者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