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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国外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婚姻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 1、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应当提供定居国法院以婚姻缔结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证据,并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国外,一方
中国公民双方都住在国外。当事人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在国外结婚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
老公外地人,离婚起诉的规定如下: 1、关于管辖法院。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时,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均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法院一般的做法是,对于可以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法院一般会受理,并做出调解书。但是,对于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若被告一方在国内有住所,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若被告一方在国内无住所,或双方在中国境内均无住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
在外国离婚了后,还要到国内离婚。因为如果是在国外离婚,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中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想在国内也达到离婚的目的,有两个选择: 1、向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书; 2、在国内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