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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农村房屋的,由于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所以户主通常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房屋拆迁和户口没有关系,一般有被拆迁房屋的价值决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就是只有农村户口才能享受到。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
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基于目前我国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施的管理体制不一致,对
1、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仅具有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在农村进行房屋拆迁时,也就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时,征收方会按照房屋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面积,结合实际的占地面积,来计算具体的征收补偿金额。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是要根据房屋的具体面积,而不是根据户口来计算的。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没有关系。房屋确权不是为了拆迁,主要保护农民利益。土地确权最终还是为了考虑广大农民的利益,承认现在所经营的土地合规合法化。宅基地确权后,真遇有拆迁的情况,这确定并登记的权限是拆迁补偿最有利的证据,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如果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受到侵犯的,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起诉需要向法院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