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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本多数决“的例外“资本多数决“作为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被广泛接受,但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简言之,如果公司的小股东有足够的谈判能力则完全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其表决能力及分
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如下: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 二、查阅复制权(有限责任公司)。 三、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四、强制执行中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 五、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想要对外转让股权,则要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是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条件一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流程,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条件二需要出让股东履行通知义务,得到其他股东明确表示同意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
没有的,大家是独立运行的,只有是以股东形式在股东会通过决议来影响子公司。
公司绝对控股人的权利是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收益权等。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公司内部职工(股东)制度公司内部职工(股东)制度 1、任何职工不得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应规章制度的事。 2、任何职工在做任何事都在经过公司认可后方可进行,否则与公 司无任何关系。 3、公司法人、财
“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百分之三十以上
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区别主要在于两者所持有的股份的份额不同。 绝对控股,是指在股比中,达到了百分之五十或超过百分之五十,在董事会中的席位,已经达到能够独立决策的能力。相对控股,是指在股比结构中,低于百分之五十,其还达不到可以独立决策的程度。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当股东会会议作出有关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严格意义上的绝对控股是指其中一名股东持有公司67%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