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过失犯罪与无罪过事件的区别在于行为人对其特定的危害后果有无预见能力,也即是否应当预见。有能力预见而没有预见即有罪过,没有能力预见导致对结果的实际没有预见,即为无罪过事件。
构成非法拘禁罪的条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这种比例无法准确获悉,关于法院的判决结果,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形,依法依据做出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
过失犯罪与无罪过事件的区别是行为人对其特定的危害后果有无预见能力,也即是否应当预见。有能力预见而没有预见即有罪过,没有能力预见导致对结果的实际没有预见,即为无罪过事件。
根据刑法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就是说,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结果,但经过调查以后证明,他既没有犯罪
正当防卫:看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五个条件,即前提、时间、目的、对象、限度。正当防卫的证明责任在于防卫一方,办案机关只要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施了伤害行为、致人轻伤以上就完成证明责任、可以追究责任。 故意伤害案
证据补强规则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具有独立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这就是刑事证据学上的“补强规则”。我国刑诉法第46条规定对
寻事滋事罪的构成条件有: 1、行为上。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和手段,对受害人构成一定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寻事滋事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结果上。行为人的行
过失致人死亡罪法条有: 1、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借条是无效的: 1、不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缺少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 2、不是真实意思的表示,欠条不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产生的; 3、欠条内容取得的过程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