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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民营企业正处于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但由于受到金融机构贷款门槛过高、手续繁琐等条件所限,很多民营企业直接向投资者借款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近年来出现了大量股东投入少量注册资本,其他投资所需全部由借款形式给付,造成变相抽逃资金,大
并没有什么麻烦,股东中除了中方股东外。如果上市,办理起来手续较为繁琐,对于上市有何影响,可继续附加提问外籍人士要取得上市前的原始股,就要先取得股东身份,办理程序按照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管理规定进行,按照现行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外资企业,必须为
公司向股东个人进行借款的话一般是属于民间借款之中,如果是确定股东将所借的钱算作投资的话,那就是按照追加投资的相关事宜来调查。但是一般都会将双方未经过董事会的批准视为民间贷款。
当前,我国的民营企业正处于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但由于受到金融机构贷款门槛过高、手续繁琐等条件所限,很多民营企业直接向投资者借款以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因此近年来出现了大量股东投入少量注册资本,其他投资所需
如果以公司的名义贷款,股东的利益会受损。如果是个人名义贷款,那对股东影响不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
一、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性质是什么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设立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股东出资形成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是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保证。所谓股东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已交纳的出资又通过某种形式转归其所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应当通过合法的行使方式进行,需要经过公司的法定程序,并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且借款行为不得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的利益。如果未通过法定程序,可能会认定为抽逃出资,应当要向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
股权从性质上来说,属于一种私权。股东向公司出资,获得公司股权,其目的是为了获取私人利益。股权可以作价转让,因此股权具有财产性;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权,可以参与公司管理,在股东会中行使表决权,因此股权也具有身份性。 公司给员工分配的股权,往往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 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利参加或者指定委托人作为代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依据股份比例或者其他的约定,行使自己的议事和表决权; 3、选举权,公司的股东有权被选举和选举为董事会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