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此解释出台后,凡是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起
财产继承等继承纠纷应当通过以下方式起诉: 1、首先去有管辖权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起诉状及其副本和证据材料,证据材料包括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2、其次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有的法院会当场立案受理,有的法院会在7日内通知是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
关于反诉的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有权提起反诉,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在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以外的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将遗产转移给继承人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转继继承与法定继承可参加继承的继承人、继承人参加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反诉原告与反诉被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反诉被告向反诉原告借款元,期限个月。反诉原告按约履行了义务,反诉被告未按约偿还借款。因反诉被告起诉反诉原告要求偿还借款元。故此,原告为维护自
原告的起诉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被告无需提交反诉,只需要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即可。 反诉是指在正在进行的诉讼中(诉讼系属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其存在的目的在于:通过反诉与本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子女继承权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以及遗赠扶养协议。 1、法定继承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
民法典继承编对房产继承的规定如下:1、被继承人对房产由谁继承有立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2、继承人如果要放弃继承房产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3、房产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
继承人之间产生纠纷,当然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继承的遗产争议。首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的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存在发生继承的事实。具体就是指被继承人已经死亡,既包括自然死亡,又包括被宣告死亡,同时留下了个人合法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