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了两万多,不还的,不会坐牢,但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欠信用卡未偿还,产生的是民事纠纷,一般无需坐牢
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的,是
民间借贷纠纷或金融纠纷,违约方需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坐牢,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是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一般不违反刑法的规定,无需
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的,人民法院将判决违约方,即持卡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并支付所产生的利息,以及约定的还款违约金或滞纳金。人民法院不会判决逾期未还款的信用卡持卡人坐牢。
二、欠款数额低于5万的,不足以被认定为“恶意透支”,无需坐牢
若欠信用卡的行为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关于“恶意透支”的认定,需满足“超过规定限额”这一条件。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关于这一限额的标准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因此,欠款数额低于5万元的,不足以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不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不是犯罪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即无需坐牢。
三、欠信用卡未按时偿还的,需承担下列责任
1、逾期会收高额利息
用户使用
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如果在这个免息还款期内没能完全还上透支的钱,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而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即年利率达到18%。
2、会产生信用卡滞纳金或还款违约金
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还款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若持卡人未按时还款的,可能会产生信用卡滞纳金或还款违约金,增加还款压力。
3、会产生
不良信用记录
信用卡用户逾期还款将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只要居民个人在银行办理过借贷业务、申领过信用卡,或为别人提供过担保等行为,那么就能在国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查到信用报告。
对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在今后的贷款办理中银行将慎重对待,可能会要求客户提供抵押、担保,可能会降低贷款额度,或提高贷款利率,甚至拒绝贷款。
4、银行可冻结持卡人的信用卡
银行可通过冻结持卡人相应的逾期未还款的信用卡,及时止损,避免风险扩大。因此,持卡人可能无法正常使用该信用卡进行消费活动。
5、时间及久可能面临被催收或涉诉的风险
发卡行可通过催收或提起诉讼的方式敦促持卡人尽快还款。
如果持卡人透支2个月后还不还款,银行会打电话提醒用户还款。如果还不还款,银行会请律师向逾期未还款的用户发出律师函。
银行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败诉的一方将要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银行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持卡人还款,若持卡人在生效判决载明的还款期限内仍未还款的,发卡行可持生效的判决书至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持卡人的财产。
不管发卡行采取催收还是起诉的方式,敦促持卡人还款,都将对持卡人的日常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若发卡行对逾期未偿还信用卡款项的持卡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作出下列判决
1、判决欠款持卡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债务
一般情况下,发卡行对信用卡逾期未还款的持卡人
提起民事诉讼的,会向人民法院提交信用卡领用申请书、持卡人用该信用卡消费产生的流水记录等证据材料,证明发卡行对持卡人享有到期债权,并希望人民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
其中,发卡行所提交的信用卡领用申请书一般会对利息、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透支利息、滞纳金、手续费等费用的收取方式、计算标准进行约定。持卡人向发卡行申领信用卡时,往往会在领用申请书中明确表示知悉并全面理解领用合约的内容,因此,发卡行同持卡人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
若经查实,持卡人对信用卡领用申请书的内容明确表示知悉,发卡行同持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人民法院将依据信用卡领用申请书的约定,判决持卡人偿还本金和产生的利息。
2、发卡行请求持卡人偿还超出法律规定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利息的约定,不得超过同时段以尚欠信用卡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总金额,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对还款违约金作出相应的判决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还款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因此,若发卡行有证据证明,在2017年1月1日后,同持卡人就还款违约金的收取标准达成一致意见的,发卡行请求判决持卡人支付还款违约金,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但是,若发卡行无法证明2017年1月1日后,同持卡人就还款违约金的收取标准达成一致意见,而请求判决持卡人支付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判决败诉方支付案件的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将判决
败诉方承担案件的受理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修正)》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