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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可按规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向有关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
1、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8
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裁决不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工伤保险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应当根据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解决。条例确定的工伤补偿制度的模式是工伤社会保险加单位责任制,工伤职工的一些待遇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 (1)协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 (4)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而受伤,因此,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有权享受,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发生工伤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了关于工伤待遇的争议,这时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这类纠纷可以按照劳动争议的相关规定来处理。换句话
股权争议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3、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的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依据仲裁协议约定,将协议中约定的争议书面提交给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请求对争议进行裁决; 4、
职工生育险的使用如下: 1、携带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签发医疗证: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