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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不正当竞争进行监督的主题应该是县级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本条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权作了原则性规
什么叫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如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虚假广告、倾销等。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进行竞争的行为。那么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原则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说的社会监督应当从广义上来理解,包
可以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主体应该是县级 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的主体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为具体可分为三类,即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1.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即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实行企业化经营,依法具有从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违反市场秩序和市场规则及相应的法律规范的竞争。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不
对于不正当竞争监管主体的事,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此外还有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机构可以进行监督检查。
公民行使监督权途径如下: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大及其常委会
纳税人无权了解监督税款的使用情况不对。公民可以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也就是说,申请的对象限于政府部门,而不包括人大、政协、司法机关、党委、纪委等非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税务人员经税务机关批准
构成受贿罪的主体有: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