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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登记针对办理人身份的不同,可分为下面几种情况: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 4、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就离婚的意愿、子女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达成离婚协议。
涉外婚姻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诉讼离婚的,需要准备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书等; 2、协议离婚的,需要准备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
一、涉外离婚的方式(一)协议离婚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和财产达成协议,妥善处理的,男女双方可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民政部门(在北京由北京市民政局办理)申请离
下述材料是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
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
涉外婚姻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是以下三点,分别是: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
出生证需要的资料,一般有以下的六种,具体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