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
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计算方式如下: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减刑【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以及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
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法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原刑期的一半;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量刑建议书和实际判刑差距不大。量刑建议书只是检察院向法院提出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作为参考。实际的判刑还是需要让人民法院做出判决,根据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定罪量刑。而且检察院量刑建议也是可以有一定幅度的,并不是固定期限。而法院判决的刑期是固定的,
什么是实际履行 实际履行又被称为“实物履行”。 在经济合同中,应该贯彻实物履行原则,即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必须要履行,一般不可以用其他财物进行替代。只有在合同的实际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时候,例如履行时间已经过期或者标的物已经灭失,实际履
专业分析详情:对于减刑交罚金这件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说在一些的司法实践中,如果不交罚金的话,会一定的影响判决。而且在判决执行的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情况也是有影响的。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有进行过说明: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情况,必会在刑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