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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这样合法。 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由总公司承担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
总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委托给分公司进行执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虽然分公司不具备单独的法人资格,但是也需要进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可以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
总公司有资质,由分公司签合同是不合法的。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也不具有总公司的资质,从法律上来讲,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不能利用总公司的资质去接合同。 【温馨提示】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
用人单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必须去应诉,如果不去,会被视为放弃答辩的权利。那么有败诉的可能性,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劳动者必须去应诉,去仲裁委拿一下对方的劳动仲裁申请书,看那看对方申请的什么,然
合同中约定是可以的,但要考虑一个问题,就是发票由谁开具?假如你的货款是汇给分公司,发票由总公司开具,那样,你要了解你的所属地方税务部门的要求了,尤其是增值税发票,税务要求票和款的方向一致性,否则在不了
实践中,因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针对具体项目的施工招投标活动,一般都应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总公司确定中标并签订施工合同之后,可具体交由分公司来实施。在不违反招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下
分公司人员合同应该是签给总公司是没有问题的。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你说的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
母公司和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总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的法人。一般来说,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但是二者都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可以领取
跟公司没签合同直接离职不合法。只要产生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使未签合同,也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就算是单位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但是员工也要按照正常的离职程序,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办理工作的交接,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才方便于日后维权。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