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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是否有效与有无担保人无关。有效的房屋买卖协议要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一、保证合同的范围 保证合同的范围依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的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二、保证方式
有保证担保函不必须要签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担保函生效的条件是:债权人认可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
有保证担保函不是必须签订保证合同,保证担保函是可以证明担保关系的存在的。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
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的。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有保证担保函不必须要签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担保函生效的条件是:债权人认可担保人的担保能力,担保人签订担保协议。
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只有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前提下,才能对外进行担保。换句话说,分公司担保不一定是无效的。如果总公司已经明确书面授权分公司,这时候分公司可以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是依据了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根据公
签订合同是定金。订金我国法律目前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属于约定俗称的产物。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定金是担保的一种。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
银行担保合同没有担保期限的限制。而对于贷款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期限,通常情况下,还是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具体担保规定如下: 1、如果银行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