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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包含什么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包含什么

2024-06-19 14
普法内容
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况有哪些 承包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收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承包土地的。 (三)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 (四)其他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情形。 收回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应退回原发证机关,加盖“作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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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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