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得看过过继是否形成了收养关系。对于过继能否形成收养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如果过继子女在过继后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与生父母脱离了父母子女关系,则可以认为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间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可以按收养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哥哥去世后,如果哥哥已经结婚并且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死后的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这种情况下弟弟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所以弟弟无权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哥哥没有结婚,弟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但一般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也没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关于哥哥先于弟弟死继承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弟弟不能代位继承哥哥应得的遗产。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各国法律均规定,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被代位人的旁系血亲或直系长辈血亲均无权代位继承。被代位人的配偶、父母、
弟弟死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哥哥没有义务养弟弟的孩子,孩子的母亲是第一顺位抚养义务人。 我国法律规定,除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外,当出现特定情况时,继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养父母都有法定抚养
父母去世,姐弟继承遗产的方式如下: 1、如果父母生前立下了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要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规定来处理; 2、如果父母生前未立下遗嘱,那么其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各继承人对于遗产一般都应当平均分割,而不能随意占有处置
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有关法定的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通常包含了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女儿不赡养父母的,兄弟不可以提起诉讼。当事人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必须符合起诉条件,女儿赡养的主体是父母,跟兄弟是没有关系的,因此兄弟无法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女儿未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赡养义务的,应当由父母作出原告去人民法院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