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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时间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是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含: 1、一次性伤残补助; 2、一次性医疗补助; 3、一次性就业补助;(前提不打算在公司继续工作了)4、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费; 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1)向工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寻求帮助。 (2)向所在单位和地方的劳动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 (3)可以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4)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员工上下班时间因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是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待遇。工伤待遇包含: 1、一次性伤残补助; 2、一次性医疗补助; 3、一次性就业补助;(前提不打算在公司继续工作了)4、住院期间
上班时间受他人伤害,获得赔偿是否还可享受工伤待遇取决于是否构成工伤,如果构成工伤了,则可以享有工伤待遇,反之则不可以享受。 一般在上班时间受到单位人员或受到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但
你如果是以公司名义或者以个体工商户名义雇用工人的,你应该为工人交工伤保险,从你的描述来看,显然没有,但是你仍然必须按照工伤保险的待遇赔偿员工的人身损害。 你如果是一次然人名义雇用的工人,你是要按照人身
根据两院三部2013年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轻伤被定义为“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并且人
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上述所说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
胎儿受到侵害时,如果出生时为死胎的,这时候可以由孕妇本身代为求偿,因为胎儿在母体中受到损害,母体也会相应的受到一定损害,就可以由母亲作为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胎儿出生时是存活的,这时候胎儿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权利。任何人或者单位都不能够侵犯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当权利人的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那么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可以要求侵害人承担停止侵权,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