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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保的医保(包括互助医疗)对于交通事故是不报销的,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只能是由肇事方负责赔偿,自己承担的医疗费也很难
1.很遗憾,上述情况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无法认定为因工受伤;2.但是该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报销部分药费。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
建议先申请做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让单位先报,如果单位不肯报工伤就自己去劳动部门申请鉴定工伤。
视同工伤处理。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伤害的属于工伤。因此,下班骑车构成工伤需符合二个条件,第一个是需要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走路摔伤不算。第二个是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说,本人在事故中无责任、次要责任
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
上班途中走路摔骨折,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讲,自己走路摔成骨折不能算是工伤。员工可按照意外伤害在医保报销医药费。单位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进行慰问或者救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