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竞业禁止协议的含义是什么
竞业禁止协议的含义是什么

竞业禁止协议的含义是什么

2023-02-23 102
普法内容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具体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
    具体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签订的,禁止劳动者到与其有竞争关系的相关单位就业或者禁止劳动者自行从事、经营相关的业务。依法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双方都需要遵守。

    2020-05-07 180
  • 竞业禁止协议有什么作用及禁止原因
    竞业禁止协议有什么作用及禁止原因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 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2020-06-28 167
  •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是否就是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是否就是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禁止协议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没有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020-12-28 218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中的质押条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 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

    2022-11-09 15,340
  • 竞业禁止协议有哪些内容,竞业禁止是干什么用的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创建与原单位业务范

    2022-04-08 15,340
  •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对象是什么竞业禁止的范围规定

    竞业禁止协议禁止的是劳动者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产品或业务。因此用人单位只需要与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

    2022-06-13 15,340
  • 竞业禁止资格补偿与竞业禁止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

    2022-04-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什么是竞业禁止 01:30
    什么是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又可以称为“竞业限制”、“竞业回避”或者“竞业避让”;一般是针对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例如董事长、经理等等不得在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就职的公司同类型的相关业务。 在合同法中,竞业禁

    1,581 15,340
  • 什么是竞业限制义务 01:27
    什么是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

    5,432 15,340
  •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01:21
    竞业限制义务的成立条件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成立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1、书面约定。因为竞业限制关系到员工的择业权和生存权,而并非属于企业内部制度可以约定的事项,故企业应当与涉密员工单独签订书面协议,或者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2、特定的主体。

    1,693 15,340
张超律师 张超律师

北京润川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知识产权、婚姻家庭、仲裁
咨询律师
136-4621-1866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