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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当地风俗习惯或者双方父母约定是否给彩礼。法律并未对婚嫁彩礼有明确数字和范围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是根据地方习俗和经济条件来商定的。彩礼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为达成结婚目的而赠与女方的,因此,无特殊约定,彩礼应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一般是男方在结婚之前给女方的,在法律上具有赠送的性质,并且这一赠送行为发生在婚姻缔结之前。所以,彩礼一般是女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而并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时男方给的彩礼,离婚时一般情况是归女方,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是男方因为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基本上可以全部返回,具体要看你案件的实际情况
哈尔滨这个城市与我们中国其他城市的彩礼风俗是相辅相成的,给彩礼也是当地结婚的第一大风俗。然而,大多数哈尔滨的新人对彩礼的金钱数都没有去透彻的了解。可是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正是因为自己对彩礼风俗的无知,
1、可以。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
结婚一个月离婚,男方的彩礼一般情况下是要退的。 1、结婚一个月离婚,如果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彩礼应当退还。 2、主张由于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一方负有举证的责任。 3、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
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为: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其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话,同时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就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共同生活,也就是双方只是名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