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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待遇领取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同时强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而当以下情况出现时,要按相应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新标准是:员工缴纳失业保险后一至四年内可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为4个月;四年以上,每半年缴纳失业保险可增加一个月,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时间限制如下: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72号),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保〔2018〕13号),结合苏州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相应调整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现就相关事项通
当事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法定条件包括: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离职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应当持用人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后,发现失业人员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当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已经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或者开始享
失业保险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是指的国家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且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在一定期间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要领取失业保险,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首先,已经参加失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