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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欠款的,债权人不可以起诉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1、总公司注销了分公司不存在。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法律
分公司是属于总的,用的是总公司的,没有总公司了,分公司也就不存在
1、不可以。 2、正常情况不使用的公司应该及时注销,否则的话公司很容易进入异常名录,最后进入黑名单。 3、公司不注销进入黑名单后,法人和股东都会受到影响,比如不能再成立新的公司,不能再担任其他公司的法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因此,
公司被吊销了还能注销。工商吊销后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是不会自动注销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一定要去办理注销手续,不然被吊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可能会被工商局列
公司注销后被起诉的,法院一般不会立案的,一般而言,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不能以该项企业作为被告进行诉讼。但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法律保护,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而已,两者之间并没有共同债务,母公司的债务不会由子公司承担。另外,子公司的债务也不会由母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