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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并且不能挪用公路建设的资金。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
工地工程款拖欠的处理如下: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4、委托正规合法的催债公司催收。 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民事行为,就这么来看还是建筑单位违法在先,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 1、一是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区别如下: 建设单位就是出钱并监督施工的业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前者相当于地主,后者相当于长工。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可以叫做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者,
无效的工程施工合同如何处理 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以后合格的,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工程价款的,应该及时予以支持;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并且建设工程经过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一般需要按照具体的情形分别处
建筑工程款的拖欠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一种,属于民事纠纷。因此,如果发包人拖欠建筑工程款,且经承包人追要后,仍然不予支付的,承包人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起诉发包人。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建筑施工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