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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质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2021-02-18 232
普法内容
质权的法律特征有: (一)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不能是不动产; (二)质权是以债务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四百三十七条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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