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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代位权要满足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
代位权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已陷人履行迟延。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代位权的成立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的债权没有人身专属性;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4、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
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
一、代位权的构成要件、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假设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次债务人(乙的债务人)。 (一)甲的代位权成立的要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不能过了诉讼时效)、到期。 2、债
一、债权人代位权有哪些特点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点: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此点不同于代理权。 (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此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构成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原因,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即债权人有代位权。 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除外情形包括: 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是由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当事人亲自行使,不能代
代位继承必须必须满足的四个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