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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随其生活: 1、因其他原因进行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生活时间长,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的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另一方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
子女可以随母方生活的主要情况有: 1、对于处于哺乳期的子女,由母亲一方直接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具有抚养能力的母亲一方生活; 3、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子女,其愿意随母亲一方一起生活的,可以由母亲一方抚养。此外,对于离
孩子随父亲生活的情形有: 1、母亲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住在一起; 4、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亲生活,对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一、两岁以下子女,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由于其他原因,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在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的关系: 1、继父母未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以及未对继子女长期抚养教育,则继父母与继子女只存在姻亲关系,如果其生父母与其继父母离婚,则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2、继父母长期抚养、教育继子女,在生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批准逮捕的情形有五点,分别是: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