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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随母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2021-12-06 56
普法内容
子女随女方生活的情形是: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已经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该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出现的; 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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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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