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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2020-03-21 149
普法内容
破产债权确认诉讼的类型:债务人起诉确认,即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债权人起诉确认,即债权人对上述事项有异议的,也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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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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