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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复印件只是不能单独作为有效证据采信,并非指复印件丝毫不具备证明力。 如果复印件之外,还有其他的间接证据也能够佐证其待证事实,而这些证据均真实有效,且对方不能提出强有力的反证,那么,复印件就能够具有强势证明力。
1、签名是有问题的,即不是自己的笔记,或者是强迫自己签的; 2、欠条上的数额是不正确的,比如举出证据证明自己已经还钱,或者已经还了一部分; 3、欠条所说的借款事由根本不存在,也就是说欠钱一事纯属无中生有。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
债权人起诉借条一般是不需要带原件的。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
借条原件属于书证和直接证据。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其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行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和核实。
传真件并非证据原件。传真件的效力不能与原件同等对待。但在诉讼过程中传真件是可以作为一份有效的证据被法院所采信的,当然法院在将传真件作为有效证据认定时可能会从如下几方面考虑,这是作为当事方必须要注意的事
债权人通过微信等支付方式而发生的债权,虽然一旦得到证实也能够获得法律保护,但与面对面的交易相比,互联网交易的证据形式较难保存、而且用户身份难以确定,对当事人的举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在对这类证据
被告当庭吞掉证据,没了借条原件,但是案卷中还有原告提交的借条复印件,经过原、被告双方质证过的复印件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所以是非黑白还是能说清楚的,法院应该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另根
借条能否作为原始凭证,需要根据借条的具体内容来作出判断。换句话说,这个问题不能够一概而论。具体来说,办理经济业务事项的时候,当事人应当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且及时送交会计机构。而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的内容:凭证的名称;当事人填制凭证的日期
借名买房应当保留以下的证据:1、双方的借名买房协议;2、在洽谈以及签订协议的过程中,保存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3、房产的具体出资情况的证据,例如银行的转账记录、线上的汇款记录等证据;4、相关的证人证言,例如在借名买房的过程中,邀请了第
借钱没有欠条或者借条,双方之间的转账记录也能够作为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确实存在。但是在这时候,借款人可能会以没有正式的借条为理由,拒绝偿还借款。出借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将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保存下来,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