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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涉及到公司解散这种大问题的,会关系到每一位股东的合法权益,所以说应当由这些股东来进行决定是不是让公司解散,而不是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的平常事物中,一般都是用董事会来作出决定的,但是大事件的话,还是需要由股东大会来决定。
公司解散,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
《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董事会及其成员构成及董事长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
公司解散后,公司在清算期间存续,所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公司董事会还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
公司解散会提前通知员工,并且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进行书面通知的,就要支付代通知金,要是提前了三十天通知的,即便是口头通知的也不需要支付。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
、清算组成立后应按《公司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4、公司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停止营业。 5、……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合并公司将被解散。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法人章程规定的生存期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法人权力机构决议解散,法人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或者其他原因出现时,法人解散。企业合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设立董事会。全资子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是由公司的全体股东组成的,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公司的董事组成的,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这二者在职责、成员任期等方面存在差异。股东会负责的关于公司大局方面的决策,而董事会负责的是